倾 家 兴 学

 

陈 嘉 庚 久 居 新 加 坡 , 对 当 地 的 教 育 问 题 特 别 重 视 。 他 在 新 加 坡 的 兴 学 , 始 自 1907 年 联 合 闽 帮 侨 领 创 办 道 南 学 校 。 从 1911 年 开 始 , 他 先 后 领 导 华 侨 创 办 5 所 华 校 , 资 助 2 间 英 文 学 府 。 除 了 道 南 学 校 , 1912 年 创 办 的 爱 同 学 校 , 1915 年 创 办 的 崇 福 女 校 , 1918 年 创 办 的 南 洋 女 校 , 陈 嘉 庚 都 是 创 办 人 之 一 。 他 于 1918 年 发 动 创 办 新 加 坡 第 一 间 华 文 中 学 , 即 南 洋 华 侨 中 学 ( 华 中 ) , 并 担 任 多 届 校 董 会 主 席 。

辛 亥 革 命 前 后 十 年 , 陈 嘉 庚 把 大 部 分 精 力 放 在 办 学 上 , 像 这 样 长 时 间 , 大 规 模 , 倾 全 力 兴 办 教 育 事 业 , 在 整 个 华 人 教 育 史 上 , 可 说 是 前 无 古 人 的 。

陈 嘉 庚 对 于 推 动 福 建 省 的 教 育 发 展 , 更 是 不 遗 余 力 , 他 认 为 把 家 乡 教 育 办 好 是 促 进 国 家 强 盛 的 第 一 步 。 1913 年 , 他 决 定 在 集 美 兴 办 一 所 小 学 , 其 后 又 和 胞 弟 陈 敬 贤 陆 续 在 集 美 和 厦 门 开 办 中 学 , 高 级 学 府 , 师 范 和 职 专 等 。 1927 年 春 , 集 美 将 原 有 各 部 独 立 为 校 , 统 称 " 集 美 学 校 " 。

1919 年 7 月 , 陈 嘉 庚 发 起 兴 办 厦 门 大 学 的 热 潮 , 并 将 自 己 所 有 的 资 产 , 报 国 商 业 楼 宇 , 栈 房 , 地 产 及 树 胶 园 转 让 至 集 美 学 校 名 下 , 而 这 些 资 产 的 盈 利 全 拨 为 厦 大 和 集 美 二 校 的 经 费 。 他 当 场 认 捐 100 万 元 作 为 厦 大 的 创 办 费 , 还 承 诺 另 外 300 万 元 的 常 年 经 费 。 当 时 , 厦 大 是 中 国 唯 一 独 资 兴 办 的 大 学 , 又 是 全 国 院 系 最 多 的 五 所 大 学 之 一 。 创 办 厦 大 使 陈 嘉 庚 名 扬 整 个 中 国 和 南 洋 , 巩 固 了 他 作 为 新 加 坡 华 社 领 袖 的 地 位 , 也 提 高 了 他 作 为 社 会 领 导 的 声 望 。

除 了 长 期 支 持 厦 大 集 美 二 校 外 , 陈 嘉 庚 还 慷 慨 资 助 中 国 及 新 加 坡 的 许 多 学 校 。 其 " 倾 资 兴 学 " 的 精 神 和 对 教 育 事 业 的 支 持 受 到 后 人 的 肯 定 与 景 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