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获奖作品:
 
组别
  • 幼年学生组
  • 学生组
  • 高年学生组
  • 公开组
  • 国防科技组

参赛资格

  • 参赛者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亦或者是在新加坡居住的非公民、非永久居民,非公民、非永久居民获奖者将获颁特别奖*。
  • 幼年学生组、学生组和高年学生组的参赛者必须是全职在籍学生。
  • 各组别的年龄要求如下:(以2011年12月31日为准)
组别 幼年学生组 学生组 高年学生组 公开组 国防科技组
年龄 13岁以下 19岁以下 25岁以下 36岁以下 36岁以下

评审标准

  • 作品的原创性、新意和实用性
  • 国防科技组的参赛作品必须与安全、防卫相关

规则与条例

  1. 参赛者可单独参赛或组成不超过三人的小组参赛。
  2. 若是小组参赛,所有参与该项发明的组员都必须呈报。不详或不实的呈报将被拒收。
  3. 若参赛作品已申请专利,必要时必须程交专利文件。
  4. 若参赛作品已申请或正在申请专利,参赛者或其中一名参赛组员必须是这项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专利的申请者们在该项专利中的贡献或所占的份额比重也应清楚列明。
  5. 参赛者需在2012年1月7日截止日期前上网呈交发明品资料。参赛者必须使用指定的表格填写有关发明品的相关资料,然后上载或以电邮形式呈交。没有使用指定表格填写的参赛作品或被作废。
  6. 参赛者可以呈交多份作品,但每份作品都必须分别上网呈交。
  7. 参赛者不可重复呈交同一件作品。
  8.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自己的发明;任何形式的抄袭将使作品被拒收。
  9. 只有入围的参赛者才会获邀参加面试,在评审面前展示并解释他们的作品。
  10. 参赛者需自行负担制作、呈交发明品以及参赛的一切相关费用。参赛者在上网报名和呈交作品资料时,就必须准备好该发明品的实物模型。参赛者受邀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发明品的实物模型。除此之外,参赛者也应能在必要时随时提供发明品的实物模型。
  11. 主办机构不负责任何版权问题。
  12. 评审对比赛结果有最终决定权,如果没有水准相当的作品,评审团有权不发该奖项。
  13. 为配合发明奖颁奖典礼, 获奖者需根据主办机构的要求提供获奖作品的实物模型参加展览。
  14. 主办单位会妥善保管发明品实物模型,但不会对任何损坏、遗失负责。
  15. 在颁奖礼和展览活动结束后的两星期之内,参赛者必须到指定的地点领回发明品实物模型,否则主办机构将有权自行处理未被领取的发明品实物。
  16. 主办机构有权修改规则与条例。

奖项

组别/奖金 幼年学生组 学生组 高年学生组 公开组/国防科技组
金章奖 2500 5000 7500 10000
银章奖 1000 2000 3000 5000
优异奖 250 500 750 3000
表扬奖 100 200 300 1000

*特别奖:非新加坡公民、非永久居民获奖者只获得奖章或证书。

学校奖(只征对幼年学生组和学生组):在比赛中表现良好的前三名学校将可各获得3000,2000或1000新元的奖金。

截止日期: 2012年1月7日